第(2/3)页 有钱的感觉,真好。 李弘壁托着下巴,陷入了沉思。 按照他之前与朱棣的商讨,新盐利益划分,朝廷必占大头。 眼前这八千五百万两白银,只是商贾竞拍代理地的代理费,此外还必须上缴一笔保证金。 而且代理商从朝廷手里拿新盐,还要缴纳每斤五十文的成本费,虽然这个价格不高,但数量摆在那里,对朝廷而言也是一笔巨额收入! 这么一通计算下来,朝廷通过这新盐法,只怕短时间内的收入,只怕就能够上亿了啊! 果然,贩盐之暴利,恐怖如斯! 而且这还仅仅只是三五年的代理权,过个三五年,朝廷又可以举办品鉴会,剔除掉表现不好的盐商,抄了他家算作违约金,将他的代理地卖给其他盐商…… 这么一来一回间,朝廷每年的盐税收入,至少都有一个亿! 如此一来,大明财政的下一个阶段,大明钱庄计划,也就可以顺利推行了! 说起来,大明财政系统,从洪武一直到崇祯,都是不健全的。 因为大明没地方去继承,胡元朝廷的财政系统,本身就烂到了极致,否则也不会一朝国祚不足百年,直接就宣布灭亡了。 大明财政体系的混乱,表现在很多方面。 比如太祖高皇帝制定的俸禄制度,实在太低了。 拿一个七品官而言,一年俸禄算下来四十两,勉强足以养家糊口,支撑全家开支了。 但是,真正发放给官员的俸禄,不是银子,而是禄米。 规定官俸给米,按月发,俸禄高低与品级相一致。 洪武时期,官员俸禄主要是米、钞两部分组成,且主要是给米,但到了永乐时期,开始全面推行米折钞的制度。 钞就是大明宝钞,因为朝廷滥发不加节制,致使大明宝钞不断贬值,偏偏老朱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 在洪武八年之时,一石米的价格用宝钞一贯即可购买。 结果到了永乐元年之时,一石米的价值已相当于宝钞十贯。 也就是说短短二十来年的时间,大明的宝钞已经贬值了十倍有余。 这是一个缓慢却又无法逆转的过程,大明王朝生存了几百年的时候,却只用了二十多年的时候,就将自己的宝钞贬值十倍有余。 到了宣德年间,由于宝钞市场存量过多,贬值幅度太大,形同一张废纸,宣宗朱瞻基不得不下令停止宝钞的发行,从此以后大明再没有发行新的宝钞。 一手好牌,打得稀烂。 第(2/3)页